2017年12月18日 星期一

從罷昌案來看信仰與價值是否可以透過民主選舉來進行對決


罷昌案終於落幕了.從國時三黨的反應,可以看出此一罷免案的象徵意義.在若不是民進黨堅持門檻就被罷免?黃國昌:個人與制度應分開處理一文中,大略描述了民進黨與時力之間的競合矛盾.但作為選民的我們,實在很不齒民進黨那副邀功的嘴臉.黃固然虛偽,但民進黨一副薑是老的辣的狡猾更是無恥.

民主選舉的公平性或許是假的.黃國昌是否比其他立委更該罷免的確有商榷的空間.但罷昌失敗後,孫慶餘之流竟然寫出公民運動不是以「鬧事」為目標這種充滿鄙視的文章,認為:
「罷昌」案及反賴清德「功德」說,都是公民社會低水準的政治演出。國民黨「黨國」當政期間,台灣民主改革由在野的黨外及民進黨推動,由執政的蔣經國及李登輝(類似十八世紀的開明君主)配合達成,符合啓蒙運動以來的世界進程(甚至台獨運動也是世界自決潮流的一環)。民進黨當政後,民主改革失去「由下而上」動力,國民黨一味抗爭,太陽花學運英雄成為被罷免對象,年輕人則由太陽花學運的國族存亡之爭淪落為「反功德」的意氣之爭,公民運動居然以「鬧事」為目標。如果公民社會再不自我檢討,那許多「民主第三波」國家的民主倒退,恐怕將成為台灣前車之鑒了!
太陽花學運英雄孫慶餘這類人眼中,只要能把國民黨碎屍萬段的,不管是人渣或是窩曩廢一概都是英雄.如果孫XX肯認台灣社會的價值多元,為何敢口出惡言認為反民進黨的都是低級的鬧事傢伙

有人將反罷昌與罷昌行動視為進步與保守勢力的對決。自居為進步的時力支持者更進一步將安定力量視為危險的極端保守份子。因此,罷昌行動的失敗表示保守勢力所帶來的人權威脅暫時解除。

進步與保守是誰根據甚麼標準來論斷?難道只要是新的流行的就是進步?更何況為何只有保守勢力具有威脅性

其實在社評:尊敬的長輩與蔡英文執政的價值這篇社論中,就無意間流露出了令人憤怒的差別心:
蔡英文日前在一場與台中藝文界人士餐敘的場合裡終於談到同婚議題,她說:同性婚姻是世代議題,價值形成體系不同,非常難有共識,連她「一向非常尊敬且對台灣有深摰情感的前輩」都還不能認同。言下之意,她仍在溝通同婚立法的問題。
安定力量反同就是邪惡的踐踏人權的保守勢力,而愛台灣的老前輩反同就必須謙卑地等待他老人家點頭才能立法.試問這種國家的人民如何產生共識互砍或許乾脆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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